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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推動谷關地區公共溫泉取供事業
將進行可行性研究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依谷關地區的溫泉旅館業者建議,將朝設置公共溫泉取供事業方向努力,現已獲經濟部水利署補助200萬元經費執行「谷關地區公共溫泉取供事業可行性研究案」,預定今(103)年8月完成。
谷關地區的溫泉旅館業者為促進地方觀光之發展,解決水權土地取得或租賃困難,建議水利局作為開發主體,成立溫泉取供事業體,再將溫泉水分配給業者使用,並協助業者取得溫泉標章。
水利局表示,該局將朝設置公共溫泉取供事業方向努力,除獲經濟部補助外,現已進行谷關地區人文、地文、水文、洪災及其他相關資料蒐集。
溫泉法於2003年7月公布,並於2005年7月1日施行,依溫泉法規定,必須取得水權才能引用溫泉,目前谷關地區有15家溫泉旅館,在水利局輔導合法化過程中發現業者主要面臨的困難係牽涉國有地撥租、行水區開發等跨權責管理機關等問題,其中還有6家溫泉旅館未合法取得水權。
以新北市烏來溫泉區及苗栗縣泰安溫泉為例,溫泉取供事業公共管線為合理合法的解決方案,但過往公共管線執行過程耗事費時,使政府輔導美意事倍功半,因而致力執行本計畫,研擬短期、中長期的溫泉公共管線規劃,逐步評估推動溫泉取供事業工程建設及啟動經營事業,並綜整分析製作溫泉取供事業經營管理計畫,期能解決谷關業者的困境。2014.03.20(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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