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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滿意度以路燈修護及養護獲最高


  縣市合併近兩年,市府研考會3日公布大臺中全區625位里長市政滿意度調查,其中「路燈修護及養護」、「公園清潔維護」、「環保市政服務」、「路面修補及養護」與「行道樹修剪及養護」五大市政服務中,「路燈修護及養護」滿意度82.2%獲最高,「行道樹修剪及養護」滿意度40.5%最低。市長胡志強請建設局在路樹修剪部分多溝通協調。


  此調查針對臺中全區625位里長,從10195日至11日以電訪進行,調查結果分為綜合為民服務滿意度調查與五大市政服務議題滿意度調查。


  在五大市政服務議題滿意度調查中,「路燈修護及養護」滿意度最高,佔82.2%;「公園清潔維護」與「環保市政服務」分佔75.2%73.9%,「路面修補及養護」滿意度為56.5%,「行道樹修剪及養護」滿意度40.5%居末位。


  建設局長沐桂新表示,路燈修護盡量做到維修當晚就修復,公園清潔維護部分委託鄰近里長協助,滿意度都有提升;道路修補部分,AC刨封正加速辦理,預計明年過年後或三月前可交出更好成績單。


  沐局長也說,路樹過去由巡查人員依里長指示修剪,因標準不一造成更多誤會,建設局已委託中興大學制訂路樹修剪規範,會正式通報各單位,未來路樹修剪將依個案、依規範進行,並視需要派員監看,優先處理影響交通安全與公共安全的路樹,至於反映遮蔽廣告招牌或家戶的路樹,沐局長希望民眾在不影響安全下,讓城市有更多綠意。


  徐副市長則提到新裝路燈通電的效率不足,最初臺電要求建設局去文提出申請,後決議授權給區公所向臺電申請,之後再補件,但他日前赴某區公所,發現執行狀況不佳。建設局副局長吳世瑋說,已去文授權各區公所向臺電提出申請,是否落實會再詳查。路燈管理科正工程司廖文偉表示,從今年一月起各區公所都已獲授權向臺電提出新裝路燈用電申請,除了較偏遠地區可能需要三個月,一般一個月就可使用。


  市長胡志強表示,在他心中,「一個月都太久!」民眾總是希望路燈兩天就亮,希望建設局研究可否一開工就申請,同時找臺電商量解決辦法,別讓路燈修好兩個月才有電。


  關於路樹修剪,胡市長請建設局多做溝通與宣導,若民眾堅持路樹影響居住環境或營業,遷移也是辦法之一,不希望發生路樹被破壞或毒死的案例。2012.12.3(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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