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清龍議員主張居住正義  

陳清龍議員主張居住正義

提案要求市府在公辦土地重劃區內

保留適度抵費地興建幸福好宅

  房價高漲,年輕人買不起房子,臺中市議員陳清龍日前在市議會提案建議市府在公辦土地重劃區內保留適度抵費地興建合宜住宅,他說「這是居住正義!」市府開發重劃區,土地及房價居高不下,財團獲利,市府有責任以公共政策照顧買不起房子的年輕人,在各重劃區蓋「只租不賣」的幸福好宅,讓年輕人有自己的家。

  陳議員指出,最近市府推出照顧弱勢只租不賣的「幸福好宅」,一處位於「豐原區安康段」,一處位於「大里區光正段」,未來將參考該區市場行情之租金出租打7-5折,減輕市民居住負擔,實現「高品質、可負擔且適居」之住宅政策。

  「幸福好宅-豐原區安康段」規劃5幢,地下2層,地上11層~15層集合住宅,地面層將配置必要生活設施、社會福利設施及店鋪。第一期由市政府直接興建200戶住宅,房型包括一房型、二房型及三房型,總工程經費達63仟多萬元。

  市府今年已初步編列設計監造費1530萬元整,明年起將逐年編列工程經費,預定106年完成啟用,第二期將視推出成效及需求再辦理後續開發作業。不過,陳議員表示,這項消息發布後,他的服務處接到許多民眾詢問電話,很多買不起房子的年輕人都想入住幸福好宅,而市府在豐原安康段第一期幸福好宅只有二百戶,根本無法滿足民眾需求,其他區域的年輕人一樣有這樣的需求,但市府的困難點在於土地取得不易。

  他說,市府開發重劃區,土地及房價居高不下,財團獲利,市府也靠抵費地標售賺進大筆財源,這是市場經濟無可厚非,但在此同時,政府有責任以公共政策來照顧買不起房子的年輕人;而在土地取得不易的情況下,原本要拿來標售的部分抵費地,市府拿來蓋幸福好宅,是最快速直接的方式。

  據了解,市府地政局指重劃區的抵費地不可以無償撥用來蓋幸福好宅,要以有償撥用方式處理。陳議員則建議,那就由市府都市發展局編預算向市府地政局購買抵費地,這些錢都是市府的,只是從市府的左邊口袋拿到右邊口袋,就看市府做不做而已,而且幸福好宅的土地都還是市府的,市府做「包租公」長期坐收租金,也比一次標售掉來得有利。

  陳議員並強調,市府不必擔心這項政策會搶到建商生意引起反彈,建築業者認為幸福好宅只要是「只租不賣」不會影響到他們,因為市場區隔完全不一樣,去住幸福好宅的人是那些本來就買不起房子的人。

  以公平正義的角度來看,就算買不起房子,民眾納稅,也有權力進住公共設施完善有公園綠地的重劃區,只要市府提供幸福好宅,就可實現這樣的居住正義。2014.04.03(市議員陳清龍服務處)

arrow
arrow

    山城風雲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