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七警防處山老鼠意外查獲通緝犯

 

查獲通緝犯2  

保七警防處山老鼠意外查獲通緝犯

  家住台中,被通緝一年多的劉姓男子,自104年3月被發布通緝以來,因長年躲藏在山區工作,一直未被警方查獲;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東勢分隊員警,2日下午17點30分許,在台中市和平區雪山坑一帶山區巡邏時,在劉姓男子工作的工寮,意外將其查獲,並解送臺中地檢署歸案。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表示,鑒於以往工作經驗,清明連續假期期間,因大量警力投入清明掃墓的交通疏導工作,山老鼠往往會趁機作案;該大隊即責成所屬各分、小隊,加強山區巡邏勤務,並針對可疑人車及廢棄屋、工寮等處所,加強盤檢、清查,防範不法份子躲藏犯案。

  該大隊東勢分隊員警,2日下午17點30分許,在台中市和平區雪山坑一帶山區巡邏時,發現一處工寮前,有數名疏伐林木的工人,聚在工寮休息,經員警盤查,並透過警用電腦查詢結果,其中一名52歲的劉姓男子,竟是因傷害罪判刑確定,未到案執行而被通緝一年多的通緝人犯。

  警方調查,劉姓男子因從事山區林木疏伐工人的煮飯工作,長年來隨著工作四處遷移,居無定所,且平日甚少下山或與家人聯絡,不知道已經被通緝一年多了;他平時都在台東、南投一帶山區工作,不久前才到台中山區支援,原本這裡的工作,再幾天就會結束離開,不料在離開前夕,竟遭警方查獲,且將面臨入監執行,被查獲時,直呼真的是很倒楣;全案偵詢後,依法解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歸案。201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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