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2期作轉作、休耕及種稻申報開始
農友忙完今(103)年第一期作收穫工作,隨即就要開始第二期作整田作業了,農糧署中區分署提醒轄區農友,辛勤耕作之餘,記得要辦理第2期作轉作、休耕、種稻補(變更)申報。今年1月份申報期間沒申報第2期作的農友,或是已申報但欲變更第2期作申報項目的農友,請把握時間在7月16日至8月15日期限內辦理。
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雲林縣四縣市申報時間相同
農糧署中區分署說明,為方便農民記住今年第2期作補(變更)申報時間,中部四縣市包括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雲林縣申報時間經整合統一訂為7月16日至8月15日。請農友記得攜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土地所有權狀或最近三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有效期限内租約或代耕證明等資料,在該期限內依地方政府機關公告詳細的時間地點辦理補(變更)申報手續。
再生稻與落粒栽培田區,鼓勵農民辦理轉(契)作或休耕
農糧署中區分署指出,部分地區第2期作種植再生稻或採落粒栽培,其稻穀充實度不同,含水率差異大,烘乾調製過程後品質不一,且被害粒比率偏高。為提昇國產米品質,種植再生稻或採落粒栽培田區經實地勘查確認後,將刪除該等農地繳交公糧資格。
該分署並表示,再生稻地區若不適插植水稻,將加強輔導農民適地適種硬質玉米、黃豆、小麥等進口替代作物,毛豆、胡蘿蔔等外銷潛力作物或地區特產作物;農民亦可配合地方政府推動休閒農業產業活動,種植景觀作物,或辦理休耕並做好田間管理,以涵養地力。該分署表示,基期年農地申報轉(契)作或休耕,均有相對的補貼,每公頃2.2萬元至4.5萬元不等,縣市政府並依地方情況針對鼓勵作物有加碼補助1至2萬元,請農民把握機會。2014.07.10(農糧署中區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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