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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臺中縣救國團建物
預定11月底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
有關位於豐原派出所旁原臺中縣救國團建物活化利用案,財政局表示,該建物已於102年底完成價購,預定今年11月底前連同豐原派出所基地及周邊市有土地約1,696坪,一併辦理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
財政局指出,這塊基地屬商業區,可開發為購物、辦公、餐廳等複合式商業設施,極具投資價值;財政局已將此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案,提請臺中市議會審議通過並報奉行政院核准,相關招標文件已於今年6月間先公開預覽以廣徵意見,近期內將辦理地上權權利金底價估價作業,預定11月底前可完成招商公告。
財政局表示,這塊基地在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前,為原臺中縣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行政處宿舍、婦女會附設托兒所及救國團等機關團體共同使用,但清查時發現,此區建物多老舊窳陋,使用率不高,部分土地被民眾占建房屋,還有婦女會附設托兒所及救國團等社會團體廳舍問題。
但經過市府多年協調,終於獲得婦女會同意,將附設托兒所建物無償贈與市府,市府並依規價購救國團房舍,占用的民眾也已配合拆除地上物,解決了土地使用的爭議。
此外,這塊基地可開發面積原本近2千坪,但在清理期間發現該基地東南方建有1棟日式木造宿舍,具歷史建築色彩,經學者專家認定,已於今年初登錄為「豐原郡附屬高等官舍」歷史建築,因此特別將此歷史建築基地保留,由相關部門妥善管理維護。2014.08.13(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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