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納骨塔收費不一


市府將通盤研定收費標準


  臺中市各區公立納骨塔(靈骨塔)收費不同,謝志忠市議員表示,市民往生進公立納骨塔比臺北市還貴,因此要求市府民政局重新檢討收費標準,各區不要差太大;另有市議員關心公立納骨塔只收三十年,三十年之後規定要遷出,建議市府應該要有配套措施。


  市議員謝志忠今(21)在業務質詢指出,臺中市各區的納骨塔,在縣、市合併前,係依據地方自治條例規定,由鄉、鎮公所自行建造及收費,臺中市改直轄市後,各區納骨塔的收費,經他瞭解,各區價格不統一,同樣是臺中市民,卻要為納骨塔收費不同而傷腦筋。


  謝議員舉例,以最低價位分析,和平區收費21,000元起、神岡區收費20,000元起、豐原區收費17,000元起、潭子區收費14,000元起、大雅區收費18,000元起、東勢區統一收費35,000等,各區價格差很大。


  謝議員也以臺北市陽明山的第一靈骨塔為例,凡設籍在臺北市的市民往生,僅收費一萬元。為何臺中市的市民往生,收費比臺北市貴?他建議市府重新檢討調整,訂定「合理」的價格。


  民政局長王秋冬答覆說,全市目前共有28座納骨塔,依據「臺中市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的規定,統一由市府收款。不過,市府考量當初鄉、鎮公所建造納骨塔的建造成本不一,設備也不一樣,所以合併後仍維持各區原來收費標準,但他承諾將通盤檢討收費標準。


  廖述鎮議員則對納骨塔使用不足提出質詢。他舉大雅「生命藝術館」、潭子公立納骨塔、神岡新設納骨塔四樓整建為例,潭子公立納骨塔三樓已經不夠用;神岡納骨塔第四層建了一、二年還未完成,請市府加強督導。


  市議員蕭隆澤、羅永珍議員對公立納骨塔使用年限三十年的規定提出質疑,他們表示三十年後遷出,要遷到那裡,市府應該要有配套措施,以免讓民眾無所適從。

  王局長表示,神岡公立納骨塔裝修的部分已完成,預定將在五月二十二日驗收,預定五月底以前啟用;對於公立納骨塔提供市民只能使用三十年,民政局會加強宣導,讓市民知道。2013.05.21(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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