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表演團體補助
文化局長:努力爭取提高補助金額
臺中市議員張耀中今(18)日為民間表演團體發聲,他說臺中在地的傳統戲曲團體已走向垂暮,一個團體兩萬元的補助實在太少,建議文化局提高補助;文化局長葉樹姍說,將努力爭取提高表演團體補助金額,對於議員建議外縣市團體不得申請補助,她說將從強化扶植在地表演團體措施方向努力。
張議員說,臺中市登記的民間表演團體約有六百個,文化局今年編列110萬,共補助55個團體,一個團體補助才兩萬元,他認為預算編列太少,要求文化局多多爭取。葉局長說,她也覺得太少,但因主計、財政有不同的觀點,但她會努力爭取提高表演團體補助金額。
張議員還說,這些接受補助的55個團體中,居然有5個在臺北立案,比例近一成,對臺中在地表演團體「不公平」,雖然兩萬元不多,但對於民間表演團體卻是一筆很重要的補助款項,他要求文化局修改申請辦法,讓外縣市表演團體不得申請補助。
葉局長表示,因當初法令規定,只要是到臺中表演都可申請補助,對於扶植在地表演團體,將從強化相關措施來努力。2012.10.18(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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