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再生計劃臺中市農村生活新藍圖
為促進農村活化再生,提升農村整體發展,達到建設富麗新農村的目標,推動農村再生已成為政府施政之重要課題,臺中市政府農業局為加速推動農村再生業務,自100年度起積極協助社區完成農村再生計畫及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成效良好。
農業局副局長張隆仁表示,100年度完成農村再生計畫社區總計送件共有12處,101年度截至3月份完成農村再生計畫社區送件增加5處,累計已達17處,其中新社區中和社區及馬力埔社區、豐原區鐮村社區等3處已正式核定、太平區東汴社區及和平大雪山社區等2處審查通過修正中。
張副局長說,農業局希望帶動更多社區參與,讓更多年輕人回鄉一起打拼,但是主要難度在於農村社區擬訂農村再生計畫前,須先接受培根計畫訓練,必須完成關懷、進階、核心及再生四階段培訓,但現在農村人口老年化,在擬定計劃時就遭遇困難,所以農業局也透過輔導人員來協助社區。
張副局長也承認畢竟人力有限,進度上也必須掌握準確,避免計劃核定過快卻無法實行的困境,農業局未來將持續提供諮詢、輔導等協助,鼓勵更多社區加入,再造臺中農村新生機。
張副局長表示,推動農村再生計畫雖不易,但是經過農村再生的努力後,農村環境獲得改善,社區也將重新審思產業內容,開創本地產業發展軸線,農村產業將不再是弱勢產業,農民恢復農產品的自信心,並更努力將農產品照顧好,生產優質、安全的農產品,同時吸引年輕人回鄉打拚,為老化農村注入活力,這也是農村再生的最重要目標。
農業局指出,農村再生係因應整體農村發展之需要,以現有農村社區為中心,強化由下而上的共同參與制度,整合農村產業、自然生態與生活環境之共同規劃及建設,注重農村文化之保存與維護及農村景觀之綠美化。
農業局進一步說明,為建立農村再生推動機制,中央已陸續完成農村再生條例立法及相關配套法規,分別對推動機制與原則、農村規劃及再生、農村土地活化、農村文化及特色等方向訂定相關條文,作為農村整體發展及規劃建設之法令依據。2012.03.28(台中市政府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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