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震後地方稅務局主動勘查減免房屋稅及地價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327日 中部地區強震,臺中市傳出零星災情,部分房屋遭受毀損,基於愛心辦稅,稅務局將依各區公所、消防局等機關通報及蒐集新聞、媒體報導等相關資料,主動勘查辦理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免。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因遭災害侵襲受損,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才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


 另外,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時,地價稅全免。另房屋判定全倒或不堪使用,經核定房屋稅全免者,房屋基地之地價稅亦同步准予免徵。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除該局主動辦理減免外,納稅人也可以自行檢附房屋受災照片等相關證明文件,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所轄分局提出申請;申請減免地價稅者,得於災害發生後3個月內向土地所在地所轄分局提出申請或利用該局網站線上申辦。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疑問,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閱,或電話詢問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2013.03.28(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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