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處長林煜焙建議都發局調整使管科人員
臺中市人處長林煜焙今(13)日在維護公共安全會報中指出,都市發展局使管科正式人員應該不只有13人,建議被撥用的應歸建,都發局表示,當初合併時因考量人員實際職係的資格,而調整移撥。
面對都發局人力不足問題,秘書長黃國榮指出,以他在文化局的經驗,文建會有所謂的通訊員派駐到各縣市政府的文化局,除了執行文建會的業務外,也支援文化局的業務,因此黃秘書長建議都發局向內政部營建署反映,由營建署招募專業人員,經培訓後派駐地方政府,協助公共安全的業務,實質上對地方政府是很有幫助的。
在ALA事件後,都發局在面對各方調查時都表示人力不足,人事處長林煜焙指出,在合併之前,原臺中市政府使用管理科正編制人員有13人、原臺中縣政府使用管理科正式編制員額有11人,也就是說在99 年12月24 日合併的前一天,臺中縣、市的使管科的人力有24人,可是在合併的當天都發局配置給使管科的只有10人,撥了14人到別的單位,假如公安檢查的人力真如都發局所說的不足,為什麼合併當天把14人撥到別的地方,這14人不應歸建嗎?
林處長說,據了解,都發局目前採工作任務指派方式調了3人支援使管科,所以該科目前應有13個人,但原來24人應全部歸建,不應在強調使管科人力不足的情況下,還移撥給別單位,這是矛盾的。
林處長說,在99 年12月25 日合併時都發局晉增了30 多人,扣除人事、主計、政風、秘書,業務單位晉增了15人,如果都發局認為使管科的業務重要、煩重、人力不足,這15人應優先撥一部份給使管科。
林處長強調,已專簽給胡市長,由公務人員訓練中心調派6人成立公共安全委員會,專責派駐在使管科,執行公共安全聯合稽查業務,由固定的幕僚人員帶隊,統籌聯合;林處長嚴厲要求這6 人不准調其他單位,而原24人一定要全部歸建。
另外,經斷水斷電場所仍私自恢復營業之商家執行作業流程表中,前提是已遭斷水斷電而私接水、電繼續營業者,最後卻還有都發局認定其營業項目未違反建築物使用用途這個流程,然後入案列管,林處長也指出其中的不合理現像,認為最後是什麼事都不必做,這樣的流程不合邏輯,非改不可;秘書長黃國榮表示確實不合理,應儘速修正。2011.04.13(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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