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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臺中縣太平市某立案補習班班主任涉嫌體罰學生一案,臺中縣政府十三日派員前往了解,另一方面向家長致意,並請學校加強對於受體罰學生進行心理輔導。縣府強調不管是學校或補習教育,都要以愛心、耐心教導學生,不得有體罰之行為,而依臺中縣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規定,補習班經核准立案後,如辦理不善、違反法令或違反設立許可條件者,可視情節依法予以糾正、限期改善或停止招生等處分。 


臺中縣立案補習班共有一千四百八十餘家,為督促業者確實依規定辦理補習教育,縣府教育處均於平日透過研習與文書加強安全與教育理念宣導,並進行不定期稽核,傳出班主任涉嫌體罰學生的該家補習班,於民國八十七年申請立案核准。 


事件傳出後,縣府教育處甚為重視,十三日派員前往了解,另一方面也責由轄區督學向學生家長致意,並請學校對疑遭體罰學生進行心理輔導。教育處表示,補習班教師並不是一般公教人員,並不適用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但涉嫌體罰學生行為即觸犯兒童少年福利法,社政單位可依兒少保護等相關法令規定予以處分。 


教育處表示,不管是學校教育或是補習教育,都要以愛心、耐心教導學生,教育部也一再嚴格禁止不得有體罰學生之行為,縣府在辦理補習班立案業務時,也都一併要求必須依照教育部「補習班不得有體罰學生之行為,且不應對學生身心造成傷害」之規定,提醒業者務必遵守。


而依臺中縣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規定,補習班經核准立案後,如辦理不善、違反法令或違反設立許可條件者,縣府得視其情節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規定處分,輕者予以糾正,嚴重者可處停止招生、撤銷立案等處分,希望業者自重。 【臺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9.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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