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甲媽祖文化觀光節預算
聯席會通過拿掉大甲兩字
臺中市議會8日進行教育文化聯席審查會,多位議員關心文化局編列3350萬元辦理大甲媽祖文化活動的預算內容,文化局長葉樹姍表示,有關3350萬元的預算除了媽祖文化系列活動外,還包括交通路線宣導、新增3個停車場的相關費用及450萬元的糕餅嘉年華會,不過最後聯席會通過拿掉「大甲」兩字。
包括議員黃錫嘉、何文海、劉士州、陳成添、李麗華、何欣純及張滄沂等人對於文化局舉辦2011大甲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相關活動,委辦費編列2000萬元、一般事務費1350萬元,一共3350萬元。認為大甲一詞應刪除,雨露均霑的照顧到市內所有的媽祖廟。議員們指出,臺中市內超過百年的媽祖廟不少,有關宗教信仰應一視同仁,不可獨厚大甲媽祖。
葉局長說,臺中市內超過百年的媽祖廟可再重新統計,有關文化局編列大甲媽祖系列活動費用均涵蓋各媽祖廟的展演藝術,將此筆經費將可廣泛的運用在轄區內有關媽祖的廟宇。
而議員何欣純也說媽祖廟到處都有,原臺中縣政府文化局只編列新臺幣1千多萬元辦理大甲媽祖文化列活動,而今年預算編列達新臺幣3千多萬元,為此詢問文化局對國外的表演團體或臺灣團體的資源如何分配。
葉局長回答表示,3千多萬不只是辦理大甲媽祖系列活動的文化展演活動,還包括交通宣導,今年增3處停車場的宣導及450萬元的糕餅嘉年華活動;葉局長指出,大甲媽祖觀光文化活動已舉辦多年,具有延續性,而聯席會最後也通過拿掉大甲兩字。2011.03.08(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台中市政府文化局編列3350萬元,委託辦理「2011大甲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相關活動預算,市議員黃錫嘉8日上午在議會聯席審查會中強調,市政府不能夠獨厚大甲鎮瀾宮,文化局長葉樹珊一度答覆辯稱「被告知不能夠改名」;這項提議紛紛獲得與會議員的共鳴,最後聯席會順利通過拿掉「大甲」兩字。
文化局在文教活動-表演藝術項目中編列8762萬餘元,其中「兔躍藝百-迎媽祖」2011大甲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相關活動,委辦費編列2000萬元、一般事務費1350萬元,一共3350萬元。
市議會上午進行聯席審查會,黃錫嘉率先指陳辦理大甲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活動,係從民國89年前台中縣長廖永來任內開始行銷推動媽祖文化,補助大甲鎮瀾宮辦理八天七夜媽祖遶境進香活動經費。
黃錫嘉說,由於大甲鎮瀾宮廟產有好幾十億元,縣府這項補助有如杯水車薪,並無多大助益,而且對其他頗有歷史的媽祖廟,如豐原慈濟宮等的其他媽祖廟也不甚公平。
黃錫嘉認為,他不反對宣揚推動媽祖文化,但是基於公平原則,他要求將「大甲」兩個字應該刪除,對於其他的媽祖廟也應該一視同仁予以照顧,不能獨厚大甲媽祖廟。
黃錫嘉的這項提議,立即獲得何文海、劉士州、李中、陳成添、何欣純、李麗華、張滄沂、林榮進、沈佑蓮等與會不分黨派議員的共鳴,紛紛發言表態支持,要求文化局對各地媽祖廟不可以有大小眼之別,怨無不怨少,同樣都是信奉媽祖,為何會差那麼多,否則會讓虔誠信徒心理不舒服。
也有議員指出,過去台中縣政府補助大甲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活動經費只有1000多萬元,為何在這次預算卻增加了三倍多?又為何獨厚大甲鎮瀾宮?要求文化活動經費的補助,應該雨露均霑。
對於黃錫嘉要求取消「大甲」兩個字,葉樹珊一度答覆表示,這項預算是延續台中縣政府的活動預算,「被告知不能夠改名」;她也說,對於大台中區內超過百年以上歷史的媽祖廟,會進行調查統計。
聯席審查會議針對文化局及教育局兩個單位預算進行二個多小時的討論後,主席黃馨慧議員最後裁示有關「大甲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通過取消「大甲」兩個字。2011.03.08(黃錫嘉議員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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