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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勢鎮警消、義消成立沿革


  東勢鎮溯源於滿清統治期間乃為彰化縣屬,全轄為原住民住區,至乾隆十二年間,始有平地人民遷入從事墾地種植,而漸漸發展,於是清光緒十二年間由彰化縣政府設「撫墾局」於東勢鎮先師廟(即公館廟)辦理一切為民服務事務,此為俗稱「官廳」之緣由也。


  至民前十七年為日人所據,時之翌年即民前十六年三月間,日軍進入東勢(前稱寮下)仍於前撫墾局舊址設「撫墾署」,民前十三年六月間將撫墾署改為「台中辦務署東勢支署」,民前十二年改為「台中廳東勢角支廳」,由支廳長執行一切行政及警政消防工作。民前三年設「東勢角區役場」,民國九年改制稱「東勢郡」下設街、庄(鎮公所原稱街役場)。


  東勢義勇消防隊溯源於東勢郡警察課東勢派出所之壯丁團,民國二十五年組織「民間壯丁團」,團址設於舊東勢派出所旁保甲事務所內,內設「消防班」,僅有人力消防幫浦乙部,放置於保甲事務所內,裝備極為簡單。後改為「防衛團」,又改為警防團之「消防組」。


  民國三十四年十月台灣光復,翌年一月廢日人設立之自治制度,街役場改為「鎮公所」,消防組改名為「消防隊」。當時鎮公所的財政極端困難,無法購置消防車輛器材,民國三十六年間東勢鎮南平里豐勢路東勢鎮農會對面,四棟兩層高級檜木建築,凌晨發生大火時,即因只有人力幫浦機乙部,無法壓制熊熊烈火,經電請配有消防車之豐原鎮及台中市消防隊派車支援,該兩隊之消防車馳至豐原近郊,適因二二八事件後實施宵禁,部隊不准消防車通行,俟消防車趕抵火場時,四棟當時最新的精華建築已化為灰燼。


  地方熱心公益人士鑑於本鎮每次火警,均因缺乏消防車而造成極大財物損失,鎮公所又無法編列預算,遂以募款方式僱請戲團在東勢鎮戲院公演,以推銷門票方式勸募,所盈餘款於民國三十八年購置原日本空軍五十鈴牌油罐車乙輛改裝為水箱消防車,此為本鎮第一部機動消防車,在以後無數次大小火災發揮極大功效。


 同年三月正式組織成立「東勢義勇消防隊」,隊址設於豐勢路六六五號現舊址。該址原為東勢街役場(即鎮公所前身)為大火所焚,街役場遷往他處辦公,荒蕪多時,消防隊成立,始利用為火焚過之舊木料搭建而成。


 於民國四十八年六月因房舍老舊,不堪使用,改建為鋼筋水泥建築,民國五十七年六月因消防車輛增加,一樓廳舍不敷使用,由警消分隊長黃萬春、義消分隊長陳和先及代表會主席黃獻習,以募款方式籌建二樓辦公室及寢室。


 民國七十七年間,復因地方繁榮,豐勢路幹道交通複雜,車輛出入不便及車庫狹窄,無法容納大型車輛,經前縣長陳庚金、現任縣長廖了以、前鎮長林宏文、現任鎮長楊明諭、農會總幹事吳武雄、中隊長廖維湖等人士,奔走溝通及各級長官、地方仕紳極力爭取下,在河邊新生地(河濱公園對面)取得土地後分三階段施工興建,共歷時五年完成新消防大樓,並於八十二年四月二十八日遷駐辦公。99.09.06



東勢義消分隊、婦女防火宣導隊


  東勢義消分隊源自民國二十五年,歷經日據時代到台灣光復,地方人士勸募購置消防車及成立東勢義勇消防隊,協助警消搶救大小無數火警;九二一大地震時,造成本鎮災情慘重,義消人員也發揮「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博愛精神,協助救災以及協助各種災害救援勤務,可說是警消的最大後盾。民國九十八年義消共有四十人,分為四小隊。


  於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婦女防火宣導隊成立,共有隊員十七人、分為三小隊,除了協助各種災害搶救時的傷患救護勤務,平時也展開居家防火宣導。9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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