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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江嫌供稱因為想要「捉弄」被害人,才犯下強盜情事。
豐原警方迅速破獲聾啞人士遭強盜案
蘇姓聾啞人士8日上午9時許,獨自一人以步行方式行經豐原市瑞興路瑞穗國小後門時,被人以強行方式強盜掛於手腕上之手錶一只。豐原警方據報依被害人描述搶嫌之外貌及特徵下,迅速查出涉案的江姓男子。
蘇姓聾啞人士於8日下午2時許在其父母陪伴下,到豐原警分局豐原派出所報案,稱其於上午9時許,獨自一人以步行方式行經豐原市瑞興路瑞穗國小後門時,被人以強行方式強盜掛於手腕上之手錶一只。搶嫌得手後騎乘一部腳踏車往豐原市中正路方向逃逸,員警經被害人描述搶嫌之外貌及特徵下,拿出該所轄有前科素行人口之照片供其指認,被害人立即向警方指證強盜其所有財物的男子,即是設籍於豐原轄區的江○俊(男、31歲)涉嫌重大。
經員警前往江嫌住處找尋未遇,經家屬轉知後江嫌拿出藏匿於家中房間內的手錶,並主動至豐原派出所說明強盜被害人的經過,以及交付強盜所得之物供警方查扣。江嫌於警訊中,坦承犯下上述強盜案件不諱。並供稱因為想要「捉弄」被害人才犯下強盜情事,江嫌以右手強力捉住被害人之左手手腕再撥開被害人之手錶得手後立即逃離現場。
江嫌並主動帶領警方前往強盜被害人的地點,供警方拍照存證。江嫌於警訊筆錄中表明,願意前往台中地檢向檢察官說明案情經過,該案經製作相關筆錄後依強盜罪嫌移送偵辦。豐原警分局呼籲民眾,如遇類似案件,切勿心慌,儘可能將歹徒特徵一一熟記,以提高警方迅速偵破的機會。99.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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