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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搬運機肇事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男子楊年博涉嫌酒後駕駛農用搬運機,不慎與對向自小客車碰撞,警方實施酒測,發現其呼氣酒精濃度達0.95MG/L,已經超過標準值0.25MG/L,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楊年博(男、41歲、業工,台中縣人),涉嫌於5日晚間7點多酒後,明知其控制力與注意力已達無法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的程度,卻仍駕駛動力機械農用搬運機,在東勢鎮東崎街377號前為了要閃避車輛,與對向車道自小客車發生碰撞。


 楊嫌從搬運機上跌落地面,致使搬運機在無人駕駛的狀態下,撞上對向的自小客車,張姓被害人下車後打電話報警,員警據報到場處理時發現其酒味甚濃,當場對駕駛人楊年博實施酒測,其呼氣酒精濃度達零0.95MG/L,已經超過標準值0.25MG/L


 東勢警方指出,楊年博因一時貪杯酒後駕駛車輛,誤觸法網。呼籲民眾應切記「飲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凡駕駛動力機械車輛行駛於道路上時,應記取酒後開車的危害教訓,勿存僥倖之心,以免害人又害己。99.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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