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臺中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大幅降低

   減少35個家庭免於破碎

103年臺中市發生A1(造成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交通事故122件、死亡122人,與102年比較減少35件、35人,大幅提升用路人交通安全,也代表「A1事故即時防制協調平臺」成立至今發揮顯著成效!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表示,警察局於1025月建議臺中市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成立「A1事故即時防制協調平臺」,於A1類事故發生3日內,立即邀集交通局、建設局、路權單位、區公所、里長及轄區分局與派出所到現場會勘,有效改善易發生嚴重交通事故的道路與交通工程缺失,讓103年度A1類死亡交通事故大幅降低。

警察局並指出,103122A1類交通事故前5名肇事主因為未依規定讓車24件、未注意車前狀況21件、酒後駕車11件、未依號誌管制行駛10件、違反特定標誌()禁制10件。

警察局提醒,駕駛人切勿闖紅燈行駛、變換車道應遵守標線規定,機車族應二段式左轉,汽機車遇行人穿越道須讓行人優先通行,駕駛人勿酒後開車,應選擇搭乘大眾交通工具、計程車或指定駕駛、代理駕駛等替代方式,以保障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全。2015.01.08(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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