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關風景特定區第三次通盤檢討  

谷關風景特定區第三次通盤檢討

部分遊樂區變保護區建築也有限制

  為使谷關風景特定區土地使用分區更兼顧實際需求及山林保護,都發局完成第三次通盤檢討,原本稍來溪西岸的遊樂區變更為保護區,讓山林休養生息;稍來溪斷層及谷關逆斷層兩側一定範圍興建建物,也訂有高度限制及鑽探等條件,以確保居住安全。

  谷關風景特定區上次通盤檢討至今已逾12年,市府都發局8日召開記者會說明第三次通盤檢討情形。綜合企劃科長吳信義表示,由於受到九二一地震影響,原本稍來溪西岸的遊樂區已不適合設置大型開發的遊樂設備,因此變更為保護區,只允許類似公園內低度開發的遊樂設置,希望讓山林休生養息。

  綜合企劃科表示,為確保當地居住安全,稍來溪斷層及谷關逆斷層兩側50公尺內若要興建建築物,必須申請鑽探,符合規定始能同意;而15公尺範圍內,則不允許興建公有建築物,私有建築物規模則限制為二層樓或不得逾7公尺。

  吳科長也表示,谷關風景特定區內的旅館業者,若還未完成合法化者,將由市府觀光旅遊局持續輔導合法化。此外,第三次通盤檢討也提出「谷關溫泉區街道改善計畫」,希望塑造綠色街區景觀意象,增加遊客戶外休憩空間;而大甲溪沿岸土地使用分區,也已配合河川治理範圍調整變更。

  至於當地各公務機關,包含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臺電臺中區供電營運處、公路總局谷關工務段工程處、市府消防局、自來水公司谷關自來水廠、軍備局中區營產處等,也依據實際所需用地範圍,調整變更其土地使用分區。2014.01.08(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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