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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管理視聽歌唱行業見效

非法業者縣市合併至今僅剩1/10

  台中市政府持續管理視聽歌唱等八種行業,除已訂定「臺中市休閒娛樂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並持續會同各業務局處聯合稽查,今年也已對違規業者執行20幾次斷水電處分,累計自縣市合併以來共執行近300次,也因此,縣市合併時總數約200家的非法業者,現已僅剩約20家,縮減90%。

  市府經發局表示,對於非法特定場所,經發局積極會同都發局、消防局、衛生局、警察局等執行聯合稽查,除了輔導合法,也針對無法取得合法登記且持續違規營業的場所加強取締,逐季檢討違規情事,對無法改善且違規事證明確的業者,最終簽報執行斷水斷電,今年已執行20幾次,縣市合併以來已執行近300次。

  為有效管理視聽歌唱等八種行業,經發局訂定「臺中市休閒娛樂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將特種行業列為許可事業,明訂該行業應至少距離住宅區50公尺,同時距離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醫院200公尺以上外,並應符合區域計畫、都市計畫、建築管理、消防法令的規定,始得申請許可營業。

  經發局強調,市府會持續執行聯合稽查,呼籲非法經營業者儘速改善,並儘速申請合法許可經營,以還給市民安全及安寧的居住環境。2015.09.16(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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