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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法律行動專車3月29日到和平

  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法律行動專車將於3月29日上午10時至下午3時在和平區公所2樓會議室,提供法制業務諮詢、消費申訴、訴願申請及提供便民措施資訊宣導等免費法律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市府為縮短城鄉往來的時間與距離,服務偏遠地區的市民,今年分別安排法律行動專車於3月29日及9月27日開至和平區,提供法制業務諮詢、消費申訴、訴願申請等法律服務。

  當天行除市府法制業務人員外,消費者保護官也會隨行前往,由於現今網路交易發達,民眾若有網路購物等相關消費問題,可把握諮詢機會,現場還有民法繼承、消保宣導摺頁等法律實用資訊。

  法律行動專車今年度接續服務時間及地點分別為4月26日烏日區公所、5月31日大甲區公所、6月28日清水區公所、7月26日龍井區公所、8月30日后里區公所、9月27日和平區公所、10月25日神岡區公所、11月29日太平區公所、12月27日霧峰區公所。2016.03.26(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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