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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不可無照駕車以保障行車安全!


  台灣地區平均每兩個人就有一輛機車,由於機車車體較小,在公路上能見度很小,所以和貨車或公共汽車發生事故不少,機車肇事死亡率多年來都是重大車禍致死率的榜首,臺中縣警察局統計去(97)年有人傷亡交通事故發現在發生的15千多件中與機車有關就佔83百多件,比率高達54,屬各車種中比例最高者,而各類機車交通事故,無照駕駛約佔14.4%,死亡事故比例更高達四分之一。


台中縣警察局交通隊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無照駕駛除處新台幣6000-12000元罰鍰外,並當場禁止駕駛,未滿十八歲之駕駛,汽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所以請各位家長們,切勿任由子弟無照上路;另外,無照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者,因為違規情節比較嚴重,罰鍰相對較重(4-8萬元),除了駕駛人要繳交罰鍰外,車主也要罰鍰,車主應特別小心,以免受罰。


台中縣警察局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千萬不可無照駕車,害人害己;而機車騎士行近交叉路口,更應特別注意,應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騎乘及附載人員應戴安全帽,做好自我保護工作和遵守安全駕駛就能減少生命危害。9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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