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拒賣菸品1B.jpg

拒賣菸品2B.jpg

保護青少年拒賣菸品

衛生局與業者共同宣誓

 為避免未滿18歲青少年接觸菸品,7-11、萊爾富、OK、全家、楓康、喜美、全聯、台糖、頂好、家樂福、愛買、大買家及大潤發等連鎖業者,25日與市府共同簽署願意恪守場所義務與責任;即日起不提供菸品給未滿18歲者、絕不從事菸品促銷及廣告、以合法方式販賣菸品、場所張貼警示圖文並遵守菸品展示規定,共同為青少年的健康把關。

 市府衛生局25日結合各大超商及連鎖賣場、連鎖超市及菸品批發等業者,執行「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拒賣菸品給青少年,宣示保護青少年的決心。衛生局副局長張瑞麟表示,販菸業者應遵守菸害防制法的相關規定,違反法令第5條禁止販賣之方式、第9條不得從事菸品促銷或廣告、第10條販賣菸品之標示與展示、第13條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可處1萬至50萬元罰鍰。

 衛生局指出,市府將菸害防制教材融入國小學童電腦課程教學向下扎根,並自106年開始逐步在校園周邊人行道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試辦校園「一校一藥師」計畫,提升青少年菸害防制知能。此外,也針對青少年易聚集的娛樂場所,加強宣導及稽查,避免商店販售菸品予青少年。2018.05.25(圖/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arrow
arrow

    山城風雲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