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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永昌議員抨擊地政局長曾國鈞「不懂」地政法令  

楊永昌議員抨擊地政局長曾國鈞「不懂」地政法令

  針對台中市第13、14期市地重劃地上物查估經內政部指責違法,楊永昌議員10日在總質詢中,詳舉地政局將查估業務私授建設局「是違法的,是無效的」,嚴厲抨擊地政局長曾國鈞「不懂」地政法令,「大笑話、不適任」;他認為查估作業違法、無效,問題很大,提出應重新發包等五項建議。

議會今天繼續進行第一屆第八次市政總質詢,楊永昌質詢指出曾國鈞「不懂」地政法令的項目分別為:

 一、地上物查估是地政局的業務,內政部及法制局都指責,查估是地政局的事,沒有簽請市長登公報,私授建設局辦理,是沒有事務管轄權,是違法,無效的。

 二、內政部兩度以決定書命市政府應作適法處分,地主異議,應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重評。

 三、違章就是違章,不是沒有查報就是合法,曾國鈞的不懂,造成補償不公,違法圖利地主,害死應該補償的地主。

楊永昌說,地政局把查估作業私授建設局辦理,由建設局發包給龍邑、亞興公司查估;第14期,6個月作業,服務費,2719萬元,第13期,4個月作業,服務費,1919萬元,費用高達4638萬元,這筆錢,請問應該由誰賠償?要如何補救?並追究責任呢?

 內政部訴願委員會在去年11月21日及今年5月19日兩度以決定書指責市政府認定違建物補償違法、異議案件應由地評會重評、建設局辦理查估違法,是無效的行政處分,必須重估,不能因為事後追溯,就變成合法、有效。

 楊永昌表示,做了三十多年地政局長的曾國鈞,對市政府的組織規程闗於地政局的職掌,平均地權條例關於地政局的業務竟然不懂,真是讓人覺得不可思議,很漏氣,根本不適任。

 楊永昌批評曾國鈞多次在地價評議委員會,誤導主任委員黃國榮,說地主提出異議,沒有涉及地價,所以不予審議;他懷疑曾國鈞因為專業知識太無知,太傲慢,已經被內政部指責,仍然不肯悔改?還是曾國鈞就是喜歡整人,喜歡殘害市民,才會覺得快樂?

 楊永昌提出下列五項建議:

 一、第13、14期查估作業違法,增加地主負擔,應追究責任,查估作業應重新發包,重新查估,不容追溯而合法。

 二、對於亞興、龍邑兩家公司查估作業錯誤比例太高,應減發服務費用,並列為黑心公司,禁止承包市府工程一段期間。

 三、建設局、地政局、都發局相關承辦及主管應移送監院及司法處理。

 四、法制局應開列法令適用課程,相關查估作業人員應上課研習,作為考績參考;往後異議案件,應有法制局人員參與審查,並提供法律諮詢。

 五、政風處不能查察於前,又不能防弊於後,建請裁撤。

 胡市長表示,對於楊議員五項建議,一定會研究可行性,至於何錫榮、黃江世等人的補償問題,請副市長率地政、都發、建設及法制局會後與楊議員研商。2014.06.10(楊永昌市議員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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