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省電照明補助

申請延長受理至7/20

  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補助低碳公寓大廈省電照明設備,今年度編列1,000萬元預算,補助施作總金額的一半,最高補助3萬元。目前環保局受理申請補助金額已達480萬元,尚有約170個補助名額,特別延長受理時間至720止,盼讓更多市民受惠。

  環保局表示,透過現場追蹤及訪查歷年獲得補助社區得知,社區代表都相當贊同燈具補助政策的做法,且節電成效已逐漸反應在公共用電費用上;舉例來說,若社區汰換地下室停車場燈具的總投資成本為10萬元,大約於1年至1.5年間即可回收。

  另外,社區每年所節省的公共用電度數約為23,000度電,換算成電費約可減少支付76,000元及減碳12,000公斤,且整體空間照明也變得明亮許多,住戶都相當滿意。

  環保局將延長補助低碳公寓大廈省電照明設備申請受理時間,由原定受理截止日610展延至720止,歡迎設有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的住宅社區(含住商混合大樓)踴躍提出申請,詳情可至環保局網站(http://www.epb.taichung.gov.tw/index.asp)下載申請相關資料,或洽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電話(04)2228-911166238先生查詢。

  環保局長洪正中表示,歡迎民眾踴躍申請本項汰換節能燈具補助,除可讓社區汰換耗能設備以節省電費外,同時也響應節能減碳愛地球,呼籲大家趕緊把握機會,及早提送申請書及相關文件。2015.06.10(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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