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岡區4家業者未提供證明被要求商品下架


  繼今(1)日凌晨強力稽查,今早8點市府衛生局持續動員全局人員分山、海、屯、城區進行掃街式查核,共計稽查369家,其中神岡區4家傳統市場販售豆花、粄條、粉粿的攤販,現場並未提供具結安全證明,當場要求業者下架產品。


61凌晨,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局長黃美娜帶隊率領稽查人員前往逢甲夜市,展開第一波粄條、肉圓、黑輪、粉圓、豆花、粉粿、芋圓及地瓜圓8類食品稽查,尚未發現業者未出示檢驗證明。


被要求下架的業者表示,近日會趕緊跟上由廠商申請產品檢驗證明,確認無誤會張貼在產品前才再開始販售;稽查人員也將不定期前往攤商抽查,是否有張貼合格檢驗證明,以確保消費者權益。


市府衛生局長黃美娜表示, 六月一日 起,八類食品飲食商家,需出具檢報告、具結證明,蓋有提供業者的店章及「與正本相符」戳章,才能讓消費者確認該證明文件,是由所購買的原料上游所提供。2013.06.01(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山城風雲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