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情形變更請即時申報!


房屋稅依據房屋使用情形的不同而適用不同的稅率,可按月依使用情形的不同分別計算稅額,申報日期在每月15日以前者,申報當月即可適用變更後稅率;如在每月16日以後申報者,自次月起適用變更後稅率。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應於房屋使用情形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所屬轄區的稅捐單位提出申請,以免事後主張使用情形已變更,發生舉證困難之情形。該局特別再次提醒您,為了自身的節稅權益,房屋使用情形一有變更,一定要及時申請,稅捐單位會即時依您的申請,依調查情況釐正稅籍資料,並將查核結果回覆給您。


民眾亦可多運用網路申報管道,納稅人可經由該局網站首頁點選線上申辦或持有自然人憑證之納稅人可選擇點選網路申報進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即可辦理申報作業,不受上班時間限制及交通往返奔波,非常輕鬆又便利。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疑問,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 查閱,或電話詢問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房屋如發生火災


地方稅務局如獲知


即主動辦理徵免房屋稅事宜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表示,依稅法規定,房屋受重大災害,致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五成以上或三成以上不及五成者,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當地主管稽徵機關查實後,在未修建完成期內,免徵或減半課徵房屋稅。


  房屋受重大災害,依稅法規定雖應由納稅義務人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但為體恤民情,有效協助災民減輕稅賦,如接獲消防局火災通報或由新聞媒體報章獲知火災報導,該分局均主動派員至現場勘查,並依查得之毀損情形依上開規定辦理房屋稅減免。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印花稅、娛樂稅自繳繳款書到便利超商繳稅的方法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繳納印花稅彙總繳納及娛樂稅自動報繳之稅款,如非採用網路申報,可以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www.etax.nat.gov.tw 點選電子申報繳稅服務/自繳繳款書三段式條碼列印(線上版)/ 印花稅自行繳納-19L 及娛樂稅自動報繳-561繳款書依式操作,列印繳款書後可持向金融機構繳稅(郵局不代收),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於繳納期限屆滿後2日內(未加徵滯納金前),還可就近到據點眾多的便利超商(7-11Eleven、全家、萊爾富、OK等便利商店)以現金方式繳稅,且不收手續費。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指出,使用線上列印三段式條碼化自繳繳款書繳稅,既快速又方便,敬請納稅人多加利用,如有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資訊,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6624146401,將有專人提供服務。也可使用該局網站網址:http://www.tax.taichung.gov.tw  查詢相關訊息。2013.03.05(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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