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自即日起回收市民防汛用砂包
臺中市政府為解決之前市民「搶破頭」的砂包在颱風過後變成「燙手山芋」之問題,自今(22)日起至6月30日 止,市民可將沙包運至各區公所回收,除解決市民堆置占用空間之頭痛問題外,亦避免市民任意棄置沙包,造成沙包破損,「流沙」成了日後阻塞排水溝、衍生水患的「原凶」。
市府水利局表示,此次泰莉颱風共發放30,000餘個砂包,且從5月1日 起至11月30日 止都是防汛期,這期間市民都有可能再次需要砂包防災,且砂包是防汛物資,市民可先考量予以妥善堆置,除避免隨意棄置造成浪費外,亦可防止不時之需時再發生『搶包』之情形。若無法堆置者,該局已協調各區公所協助回收市民送回之砂包,再由該局作後續妥適之安置。
市府水利局呼籲,「砂包都是納稅人的辛苦錢所購置!」市民「用過即丟」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可開罰 一千兩 百元至六千元,亦可能衍生後續淹水災情,煩請市民將無法妥市堆置之砂包運至各區公所回收。2012.06.22(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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