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挖補一市兩制收費不一取財無道


  「統一挖補一市二制,收費不一取財無道!」市議員黃錫嘉12日質詢指出,同一條道路施工、同一條管線、裝設長度一樣長,然而,只隔一條水溝為原台中縣市分界點,一邊為潭子區路修費只收一萬多元、另一頭為北屯區卻要收三萬多,天差地別,真是離譜。對此不公不義,市長胡志強感同身受,嚴正要求建設局「全面徹底檢討,一定要降到最低。」


 市議會第一屆第二次定期會,今天繼續市政總質詢,黃錫嘉表示,最近,市府要制定新的「台中市道路管線工程統一挖補作業自治條例」,市府強烈主導決定沿用全國獨一的原「台中市代辦管線工程統一挖補作業辦法」;而原「台中縣挖掘道路埋設公共管線管理自治條例」,則將完全棄之不予採納。


 他指出,台中縣市不同的挖補作業辦法行之多年,原台中縣辦法,與其他大多數縣市一樣都是依據「公路總局受理挖掘公路作業程序手冊」的辦法來訂定收費標準,市府「自己設局作莊」,把老百姓、台電、水公司、瓦斯公司當「大肥羊」來宰,自己訂定全國獨有的遊戲規則,「路修費」收費訂的高高的,幾十億就輕鬆入袋。


 最近就發生一個實際案例,可以顯示挖補作業工程收費標準,縣市「差非常大」的「一國二制」。自來水公司第四區管理處「潭子區頭張路二段無自來水延管工程」,這個工程是半年前黃錫嘉與蕭隆澤議員、江勝雄議員,共同揭露潭子加工區毒廢水污染事件後,市府為避免當地使用地下井水居民受害而施作的工程,用意深切,恩澤庶民。


 但是,同一條道路施工、同一條管線、裝設長度一樣長,就只是隔一條水溝即為縣市分界點,結果,裝設管線住戶要繳的「路修費」,卻是天差地別。潭子區居民,收費是依據原台中縣辦法每戶繳一萬多元就可以,北屯居民依原台中市統一挖補作業辦法,每戶竟要繳三萬多元,這還是因為這件工程是涉及大規模公共污染事件,市府補貼了部分工程款,每戶減免一萬多元,否則依照往例,是要實繳四萬多元的。


 黃錫嘉詢問胡市長「你覺得離不離譜?同樣市民,為何會有這樣不平等的待遇,拉一條自來水管線要一個家庭不吃不喝一個月,你不覺得小老百姓很可憐嗎?」胡志強認同黃錫嘉的說法,「當然不能理解,為何會貴的那麼多,會要求建設局去了解。」


 黃錫嘉進一步表示,很多住在北屯區的住戶,聽說隔壁潭子區的收費那麼便宜,都想辦法改到潭子申請,結果路修費真的馬上降到一萬多,在大陸地區才會出現的「一國兩制」情形,竟然也會在台灣發生,實在是荒唐!建設局長沐桂新答覆坦承,統一挖補作業的執行方式確實造成壟斷,收費高於一般。


 黃錫嘉強調,政府取財要有道義,中市統一挖補制度,業界形容它為「把水電瓦斯公司及老百姓當作搖錢樹」!老百姓當冤大頭,與其他縣市比較,繳了那麼多年的「冤枉錢」,業界也消遣調侃「台中市民比較有錢、有水準,當然就要收得高點。」還有更毒的說法是,「市府生財有道,財源滾滾,是地下錢莊吸血鬼的大本營。」


 明年後,台中市一統天下,黃錫嘉認為,「一定」會出現如同現在台中市被少數二、三家大包商壟斷剝削的局面,台中縣現有五百多家相關業者,未來鐵定同樣會面臨到如同原台中市過去一些小規模業者倒的倒、逃的逃的現象,這是非常嚴重的社會問題,台中縣因為制度改變而生計飯碗受到影響的業者、甚至失業的上下游勞工,將近萬人,可謂茲事體大,他正告胡志強,這股民怨、這股怒氣,將來一定會反撲的,市府要慎思而為。


 對此不公不義的事情,胡志強當場很嚴肅的罕見要求議會,把他所要答覆的下列三點內容正式列入紀錄,第一,統一挖補作業是理想的執行方式,是否有漏洞,要徹底檢討、改革。第二,統一挖補作業真正的目的是要減少挖補次數,要全面檢視。第三,統一挖補,一定要讓人民負擔降到最低。


 胡志強並一再向黃錫嘉說,「你放心,我有決心、有魄力,一定會找一個更好的制度,制定新的自治條例時,一定會尊重業者的意見。」沐桂新則表示,收貴的部分,不能夠退費,統一挖補作業制度那麼好,收費會那麼高,問題出在發包制度,建設局會檢討改進。201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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