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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主管101年度預算全數通過


 臺中市議會今(15)日進行第1屆第2次定期會教育委員會聯席審查預算,下午審查101年度臺中市政府文化局主管預算,歲入預算總額12,5364,000元,歲出預算總額104,0225,000元,與「財團法人臺中市文化建設基金會」、101年度預算、「財團法人臺中市港區文化藝術基金會」101年度預算、「財團法人臺中市文教基金會」101年度預算及99年度決算經議員充分討論後全數通過


,並做成附帶決議:市議員何文海保留大會發言權;張廖萬堅、黃國書建議提高對地方藝文團體的補助經費;黃國書與何敏誠建議各文化基金會的成員,在101年度預算動支前應改組完畢。


 臺中市議會今日下午審查101年度文化局主管預算預算,出席議員劉士州、黃國書、楊永昌、洪嘉鴻、陳淑華、張廖萬堅、楊正中、何敏誠、何文海等關心各文化基金會董監事與補助地方藝術表演團體問題。


 副市長蕭家淇表示,董監事聘任與預算是兩回事,如果董監事聘任與中央解釋不符,市府會召開董事會改選,在年底之前改選完畢;在預算部份仍懇請議員們支持。


 文化局長葉樹姍表示,表演藝術團體的補助,可以分成兩個層面來講,50多個團體編列110萬是直接的經費補助,站在文化局的立場,幫助表藝團體的方式有很多,包括提供許許多多的舞台、或許多邀約請他們來表演,給予許多演出的機會是一種。另一個是場地的租借,表演藝術團體若提出申請,不管是文化中心、中山堂,只要符合共同合作的條件,一樣可以在場租的經費方面提供各種減免的優惠。明年將會舉辦「金質獎」選拔,對於傑出且認真的表演藝術團體,給予直接的幫助與獎勵。文化局會雙管齊下,逐年增加補助、挹注經費,另外也要給他們舞台表現。2011.11.15(台中市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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