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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通緝犯四處躲藏逃避警方查緝


運送販毒時遭東勢警方查獲送辦


  東勢警分局偵查隊據報綽號「春風」的男子因毒品案遭通緝,藏匿在臺中市區,以販賣一、二級毒品為生,從中牟取暴利,經員警深入追查,該綽號「春風」男子係為王0都(52年次、無業、臺南市人、有槍砲、毒品前科、99713日 因毒品案遭臺中地方法院地檢署通緝中),於偵辦期間發現王嫌生性狡猾,居無定所,販賣及運送毒品過程中均以多支行動電話交叉聯絡,藉以規避警方查緝,全案報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善股林檢察官指揮偵辦。


  經該分局偵查隊員警長期蒐證,確認王嫌販毒事實無誤,持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拘票,於本(11)21830分許,在中市西區向上路與中美街口將王嫌拘捕到案,並在渠身上手提包內起獲海洛因毒品20小包(含袋重34.58公克)、安非他命4小包(含袋重28.34公克)、注射針筒15支、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電子磅秤1臺、行動電話3支、門號IC5張及攜帶式基地臺1臺等贓證物。


 另在查捕王嫌時,現場另有一名男子蔡0(綽號大頭、69年次、商、彰化縣人、有竊盜、搶奪、詐欺、侵占及毒品前科),發現警方查緝行動時心虛逃跑,並將身上1包海洛因毒品(1.25公克)丟棄在地上,經員警追捕約30公尺 ,蔡嫌因心慌不慎跌倒,遭緊追在後員警予以逮捕,並將蔡嫌丟棄之毒品查扣到案,併同王嫌帶案偵辦。


 王嫌於警訊中否認販賣毒品,稱渠購買毒品只是供自己使用,並未將毒品販予他人,坦承警方查扣之毒品係渠所持有,渠與蔡0昇是朋友關係,2人一起去找朋友,未料旋即遭警方查獲,全案經警方將王、蔡2嫌依毒品通緝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


  東勢警分局呼籲,應切記毒品對身體健康所造成之危害及衍生觸法之案例,歷歷在目,務必切勿碰觸並遠離毒品,同時奉勸不法之徒,勿心存僥倖,應勇於認錯,主動向警方投案,以求改過自新之機會。201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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