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許州官放火?和平與大甲圖書館30年大違建


 和平、大甲圖書館使用迄今30年,竟連建照、使照都沒有,根本就是大違建;市議員江勝雄、黃錫嘉今天批評市府長期縱容不法,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的行徑,令人不齒,尤其漠視人命安全,莫此為甚,實在是荒唐。


 市議會第一屆第二次定期會,今天繼續教育文化業務質詢,江勝雄與黃錫嘉聯合質詢時指出,台中市自阿拉夜店大火案件後,對於違建,市府雷厲風行嚴格取締,斷水斷電,有如「抄家滅族」。


 他們表示,但對於圖書館大違建部分,好在是沒有發生人命安全的事件,否則這個帳還真不知要從何算起?公務員怠忽職責到這種地步,老百姓真的是情何以堪?


 江勝雄說,大甲圖書館民國70年興建完成,竟未申請使用執照,而且使用迄今,無人理會,怎麼會有這種荒唐事;一座供民眾出入使用的圖書館居然興建時,連建造執照都未申請,而且還開放使用,漠視人命安全,莫此為甚。


 教育局社會教育科長劉朝芳答詢說,大甲圖書館屬大甲國小用地,目前提供區民使用。黃錫嘉駁斥,既然是大甲國小的圖書館,就應該給學生專用,既屬公共領域,又是違建,怎麼可以對外開放使用?


  文化局長葉樹珊則表示,大甲圖書館當初興建應有地下室,卻沒有蓋,又為什麼會通過,她不了解過去的狀況,不過20幾年來沒有解決,現在遇到了,她全部概括承受,目前已編530萬元預算做相關設施的改善,並另找地點新建圖書館,希望能夠釜底抽薪解決違建問題。


 還有,協和圖書館及永安圖書館兩處,使用多年,而且建物已近百年,幾乎是一座古蹟了,雖然時空背景緣故,也一直都未取得建造執照,江勝雄、黃錫嘉認為,似是情有可原,但是站在市民的角度,多年來市府都未加以處理,可說是漠視問題存在,實在是難脫怠忽職責之嫌,文化局不應該以鴕鳥心態等閒視之。


  另外,他們提出有關無障礙設施部分,全市39處圖書館,尚未完成無障礙設施的圖書館竟然多達8處,比例高達2成,真不知市府要怎麼對殘障朋友交待?內政部營建署要求地方政府機關要改善無障礙設施的指示,不知講了多少年?可是言者諄諄、聽者藐藐,大家都把上級的指示當成耳邊風,可憐了老百姓啊!


 江勝雄、黃錫嘉強調,政府積極推動「有愛無礙」,但是從我們公務員長期以來處理事情的態度看起來,其實是「有礙無愛」,希望市府真的要多用點心啦!不要讓市民看笑話。2011.11.01(江勝雄、黃錫嘉議員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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