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短期工作招募人力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表示,為協助台中市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工作,加速受災地區早日恢復家園創造在地就業環境與機會,市府積極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申請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臨時工作計畫,計爭取376個短期工作機會,進用單位包括:觀光旅遊局、環境保護局、文化資產管理中心、原住民事務委員會、秘書處、都市發展局、地政局、霧峰區公所、東勢區公所、和平區公所、豐原區公所、太平區公所、豐原地政事務所、太平地政事務所等17個單位。


  市府勞工局提醒,凡9886-10日莫拉克颱風發生時,有「一定事實」可以認定居住、工作或設籍於災區,具有工作能力及工作意願,且目前無工作之民眾,均可於511~20日向職業訓練局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台中就業服務站或豐原就業服務站登記,且必須經由台中、豐原就業服務站資格認定確認後,方能參加面試。


  勞工局指出,所謂「一定事實」認定文件,有下列幾種:1、鄉鎮市公所或村、里、鄰長或警政機關開具的災區居住證明。2、於災區工作的在職、離職證明或勞工保險文件。3、居住災區之房屋租賃契約。4、公共事業費用之繳費證明。


  有意參加者如為莫拉克颱風災區居住、工作或設籍災區之失業者,歡迎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http://tcesa.evta.gov.tw)或親洽台中就業服務站(西區市府路6號,電話04-22225153)、豐原就業服務站(豐原區社興路37號,電話04-25271812)查詢職缺相關資料並辦理登記報名。2011.05.12(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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