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建議市府設置公共藝術加上相關說明
臺中市議會工務建設委員會2日審查建設局預算,議員關心市府在公園及市府廣場設置公共藝術,建議應對藝術品想表達之意象加上相關說明,讓民眾了解。
議員張耀中關心市府廣場為何要放置一頭犀牛,與市府大樓有何聯結?他認為這項裝置藝術很唐突。建設局長沐桂新表示,新市政中心公共藝術品還未發包,這隻犀牛是捐贈的,而藝術是見仁見智,他尊重原創。
議員李中建議,既然新市政中心公共藝術還沒買,希望評選結果可以向議員報告,了解如何選出這些藝術品。此外,議員李中也建議市府要設置的公共藝術品應該舉辦網路票選,再加上評審委員評分來決定。沐局長說,這部分只能參考,但不能限制,否則可能有採購法上的問題。
議員何欣純建議,公共藝術品應該要平易近人。議員張耀中說,很多市府設置的公共藝術沒有說明,建議臺中市有藝術品的公園中,對相關意象設計應該加入說明,否則民眾不了解要傳達的意象。
除此之外,議員張耀中關心彩虹眷村,因參觀人數太多,現場只有兩個流動廁所,且不夠乾淨,建議在彩虹眷村興建固定廁所。沐局長說,建設局已再新設兩個流動廁所,因此目前彩虹眷村已經有四座流動廁所。
至於流動廁所不夠乾淨,議員盼設置固定式廁所,沐局長表示,這是管理問題並非設備問題,將可以加強管理方式解決流動廁所清潔問題,比如兩小時清理一次等。
針對地下道及人行路橋方面,議員何欣純表示,過去原中縣轄下由鄉鎮市公所維護管理,因為財政情況不同,維護情況會不一樣,但縣市合併後應該好好體檢臺中市的地下道及人行路橋,市府應訂下進度,看是否分年、分梯次改善。同時委員會也要求建設局兩周內將地下道、人行路橋目前總數、維護管理狀況等詳細情況整理明細交給議員。2011.03.02(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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