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力公司大甲溪發電廠公告
主 旨:公告99學年度「促進電力開發協助金獎助學金」申請事項。
公告事項:
一、依據99學年度「促進電力開發協助金獎助學金設置要點」辦理。
二、主辦單位:台電「促進電力開發協助金審議委員會」(簡稱電協會)。
三、承辦單位:台電大甲溪發電廠(台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電話04-25941574分機624、625)。
四、實施地區:台中市和平區及東勢區。
五、獎助學金總額:新台幣250萬元。
六、申請日期:自100年3月1日起至100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請資格:
(一)、學生本人設籍和平鄉或東勢鎮,至100年2月底止滿1年以上,且符合申請規定者,均可向本廠申請(詳如申請簡章)。
(二)、領有公費之學生,不得申請本獎助學金;每名學生僅能申請各類組乙項,不得重複申請。
(三)、國小、國中學業優秀獎學金,由學校依推薦名額送本廠審核,不受理個別申請。
八、簡章索取:請逕向和平區、東勢區公所、農會、里辦公處、台電東勢、谷關、梨山服務所及大甲溪發電廠等處索取,申請表不足可自行影印使用。
九、獎助學金申請組別:
(一)、身心障礙低收入戶獎助金
(二)、一般低收入戶獎助金
(三)、學業優秀獎學金
(四)、才藝優秀獎學金
20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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