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大隊破獲詐騙大陸地區民眾匯款案
臺中縣警察局刑警大隊與刑事警察局偵六隊等,偵辦兩岸(跨境)詐騙大陸地區民眾之詐欺集團,於15日在台北縣淡水鎮新市1路一棟大廈5樓發動搜索,嫌犯拒不開門,員警以大鎚等工具破門進入逮捕以孫姓、賴姓(女)為首之集團成員共12人,從事詐騙至今,至少已成功騙得人民幣5百多萬(約新台幣2千萬元)。
經調查,該詐騙集團自98年6月開始,由孫姓與賴姓嫌犯招募(僱用)、陳0鴻、郭0琦、陳0華、呂0庭、陳0任、蕭0玟、王0龍、方0群、林0君、吳0甄,並夥同翁0騏(未到案)、楊0偉(未到案)、王0芃(未到案)等共15人組成詐欺集團,利用電腦、網路、閘道器、電話機等設備透過寬頻網路連結上網發送電話帳單未繳之不實語音訊息給不特定之大陸地區民眾。
待對方回撥電話,由第一線人員(即犯嫌) 郭0琦等人佯裝為中國電信客服人員負責接聽回電,騙稱其電話帳單未繳等說詞,復詢問取得被害人(大陸地區民眾)之個人基本資料後,再將電話轉接給第2線佯裝大陸昆山市等公安局公安人員(即犯嫌)陳0鴻等人騙稱其個人身分資料疑被冒用,名下金融帳戶資金將會遭凍結等,騙取被害人之基本資料、金融帳號及帳戶內金額數目後。
再將騙得資料轉交給假冒大陸「國家金融管理局」及「公安局」官員之嫌犯孫0輝等,誘使被害人轉帳至渠等指定之帳戶,旋即由在大陸之車手將匯入款項提領一空。該集團成員並以論件計酬方式,依出力程度領取詐欺財物所得5-20%之不法獎金利益。
該詐騙集團假冒大陸電信客服及公安局人員與被害人電話聯繫時為取信於被害人,特地在電話機旁設置電腦鍵盤及無線電對講機,製造客服部門及公安機構之背景假象。
該集團為逃避警方查緝,竟不顧該棟大樓住戶民眾之安全,將閘道器等證物從五樓往樓下丟棄,幸未砸傷他人。員警在現場查扣電腦、網路閘道器、IP分享器、電話機、手機、無線電對講機、監視器、大陸民眾個人基本資料、詐騙教戰守則、ATM機器操作手則、碎紙機、現金、大陸地區民眾金融帳號等相關證物,全案於16日依詐欺罪將嫌犯等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警方查扣大批大陸地區民眾個人基本資訊及金融帳號資料,將持續清查其他大陸被害人,將被害人資料移請刑事警察局透過「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機制,協請清查大陸地區人頭帳戶及被害人,並持續擴大清查其他涉案嫌疑人。98.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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