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贓車出車禍未就醫即逃逸仍難逃法網
有毒品、竊盜前科的男子陳志凱(25歲),24日下午16時在石岡鄉豐勢路與山下巷口騎乘輕機車T*K-858(該車為贓車)與騎乘重機車K*Y-895邱蘭菊(57歲)發生車禍,造成陳志凱左手肘、左膝蓋等處擦傷及邱蘭菊手臂擦傷。
經民眾報案,東勢警方到場處理,發現2名騎士都有受傷,立刻叫救護車先行將2名傷者送至東勢農民醫院急救。警方處理完車禍現場後,就趕往醫院準備製作相關資料,詎料到醫院時發現陳志凱已先行離去,僅向消防員留下姓名。
處理的員警認為人命關天,就先以電腦查詢車籍資料,於17時30分以電話通知林姓車主(36歲)詢問何人騎乘該輕機車及為何未就醫就離開醫院?車主林女向警方表示她人現在在東勢派出所報案,她的輕機車T*K-858已經在24日下午15時在東勢鎮東蘭路20之10號被竊。警方馬上前往農民醫院調閱監視器,由畫面上認得該竊嫌為該所之治安人口,馬上循線將該陳嫌通知到所協助調查。
陳嫌向警方坦承表示因為缺少代步工具,才會行竊該輛輕機車。陳嫌對於警方為何會知道是他所為,百思不得其解,因為他只留下姓名給消防隊。殊不知,他的姓名及面貌已經深深刻印東勢派出所員警的心中,真是應驗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全案在偵訊後依竊盜罪嫌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9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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