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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東勢鎮吳姓居民涉嫌將置放住處附近的機車,當做廢棄車輛賣給資源回收場而吃上竊盜官司。




老翁販售失竊機車遭法辦


  一輛機車停放在家門口多天,東勢鎮吳姓居民誤以為有人惡意將報廢機車棄置,而將機車賣給資源回收商;結果,警方查出該輛機車已報失竊,昨將吳嫌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東勢派出所所長林芳靖、警員陳台安執行順風查緝贓車勤務時,在轄區資源回收場發現一輛未懸掛車牌的輕機車,經查證機車之引擎號碼,發現該輛機車是七月十八日轄內報失竊的車輛,便積極投入偵查。


 警方追查後發現,該輛機車係東勢鎮吳姓居民(六十歲)賣給資源回收場,吳某因該機車停放在他家旁多日未見有人騎走,誤以為是有人惡意將報廢車輛置放在他家附近,阻礙他們的出入,於是將車輛交給資源回收場做回收。


 資源回收場業者指稱,曾詢問該車的相關證件,吳某謊稱該車係他兒子所有,相關證件已不存在。資源回收場業者不疑有他,就以一般回收價現金三百五十元購入。吳嫌因便宜行事的心態未先向警方求證是否為贓車,導致必須為自己的販賣贓物行為付出代價,得不償失。9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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