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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東勢林管處進行大甲溪漂流木打撈作業,並持續往上游清理中。(東勢林管處提供)
打撈漂流木避免二次災害
莫拉克颱風過境後,東勢林管處即聯繫台中縣政府會同勘查大甲溪流域漂流木,發現有零星的漂流木;漂流木原應由縣府進行清理,但因縣府的漂流木打撈集運開口契約經多次招標流標,尚未完成付包,因此委託林管處進行清理,以避免二次災害。
東勢林區管理處於大甲溪水勢稍退,立即進行漂流木打撈集運作業,因漂流木零星分佈且範圍極廣,故從大甲溪下游往上游分區分段清運。現已完成東勢大橋、龍安橋、天福橋、馬鞍壩及白冷等區域橋樑上、下游等地區之有價木及廢材一併清理;截至昨日止,計已集運漂流木計四百八十公噸,目前持續往上游清理中。
林管處也提出聲明,有關谷關地區的漂流木,於昨天依原定排定時程清運時,發現該批漂流木部分為肖楠等針一級木;其餘多為松樹及雜木,研判係莫拉克颱風帶來豪雨,自林班地滑落的舊有枯倒木非留置原地多時的漂流木。
處長陳奕煌指出,依森林法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時,當地政府需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未能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至昨天為止,大甲溪流域尚未公告開放撿拾漂流木。東勢林區管理處於一個月內提前完成清運漂流木,除可還給當地居民美麗家園外,更可減少漂流木撞擊橋墩及阻塞河道,避免造成二次公害。9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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