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二月份交通執法重點加強取締逆向行車


9811日 起,為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發生,確保用路者生命財產安全,內政部警政署統計彙整發生交通事故肇事因素函頒「加強取締惡性交通專案」。該項專案之取締項目,主要係依據97110月份A1類交通事故10大肇事因素分析與機車交通事故統計,共計列舉包含高、快速公路及一般道路12項惡性交通違規。


臺中縣警察局執行該項專案取締項目計有,酒後駕車闖紅燈(不含紅燈右轉)嚴重超速逆向行駛左轉彎未依規定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騎乘機車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違反「停」、「讓」標誌、標線規定等共計9


其中有關逆向行駛部分,根據臺中縣警察局統計,97年度臺中縣轄內發生A1類交通事故計有158人死亡,其中1件即因違規逆向行駛肇事而造成1人死亡,而在同(97)年度所發生交通事故造成20344人受傷中,即有278人係因自身或對造當事人違規逆向行駛而造成自己或他人傷害。臺中縣警察局針對逆向行駛交通違規事件,於本(98)年2月份規劃編排專案取締勤務,以維用路人行的權利,確保交通安暢。


臺中縣警察局呼籲各用路者,惟有確實遵守各項交通法令規定,方得脫離肇事族群,以維護自身及其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切勿因一時投機取巧違規行為,而造成終身難以抹滅的傷痛。98.02.16


 







逆向行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款及第3款,處新台幣600元至1800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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