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問題引關注
林市長:優先處理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違建
其他縣市屢次發生違建大火,導致人員傷亡案件,臺中市長林佳龍日前指示市府都市發展局優先清查歷年違建舉報狀況,並優先處理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違建,也會檢討目前違建評分制度,特別針對「垂直增建」部分的違建,徹底檢討。
近來新竹市與臺北市發生違建大火,導致人員傷亡,臺中市的違建狀況也引起重視。市府都發局代理局長王俊傑表示,市府每年編列500萬元拆除違建預算,統計今年至103年11月底,已查報5,093件違建,並拆除1,497件。而歷年來已查報但尚未拆除的違建有5萬9,547件,其中屋後防火巷違建1萬2,299件,騎樓內違建7,059,屋側增建7,893件,垂直增建超過2層樓的有379件,屬嚴重影響公安。
對此,林市長指示都發局優先清查歷年違建舉報狀況,並將拆除違建排列先後順序,將針對嚴重影響公共安全部分優先處理,並全盤檢視目前的違建評分制度,尤其針對「垂直增建」部分是否有所疏漏,徹底檢討。此外,市府也會參酌包含臺北市在內的作法再與相關單位討論後評估。
都發局王代理局長說,目前查報的違建,依查報評分表的危險順序,按順序拆除。而未來將針對建物使用不防火材料,或人員使用密度高的建物,將會加重計分,列為較優先拆除的違建。也將針對垂直增建超過2層樓的違建,逐一清查,是否危及公共安全。
王代理局長也說,目前市府執行「騎樓安學計畫」與「道清計畫」,優先拆除影響學童上下學安全的騎樓違建與占用人行道的違建,此外正在施工中的違章建築與監察院、檢調單位交辦查處的案件,也都會優先處理。
而除了拆除手段之外,王局長也說,若是整棟建物屬於單一業主者,將可採取斷水斷電、停止使用方法,確保民眾安全。2014.12.30(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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