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江啟臣為山城鄉親請命
要求東豐快速道路儘速復工
立委江啟臣六日邀集中央相關單位,到東豐快速道路東勢端施工現場會勘,要求中央保留東豐快速道路補助經費,並呼籲林市長平息程序爭議,立即復工;政務委員蕭家淇等中央官員承諾,將依江立委要求,充分支應台中市政府所需經費,全數保留,絕不縮水。
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因環評結果遭台中市政府訴願委員會撤銷,今年二月遭勒令停工。該道路中央補助經費部分約六十五億元,原經立法委員江啟臣協調,已於一0二年確定納入一0四至一0七年生活圈道路第二期經費,卻因停工引起經費是否可能因未執行完畢而收回的疑慮。
為延續東勢豐原快速道路命脈,立委江啟臣與台中市議員、張瀞分、陳本添、以及蘇慶雲議員辦公室等,與山城鄉親和多位里長,於五月六日邀集政務委員蕭家淇,率領營建署、交通部、環保署、工程會等中央單位,聯合台中市政府於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進行現場勘查。
除成功爭取中央六十五億經費全數保留以外,並對市府停工理由的充分性與比例性提出疑慮。江立委呼籲市府,只有立刻復工,才能平息由市府自己憑空製造出的爭議,停損並且兌現對豐原山城鄉親的建設承諾。
蕭家淇與在場中央建設單位官員表示,當初因江啟臣委員積極協調,才解決了東勢豐原快速道路「錢從哪裡來」的擔憂,市府暫時停工,原本依照規定,今年度未執行預算,合該執行滾動式檢討,有先挪移他用而縮水之可能;但經江立委要求,中央承諾除今年度預算延長保留至第三季,今年因執行不足而短少的撥用經費,也將於明年補足,並重申江立委今年四月十日與中央召開經費保留協調會的結果。
只要市府能夠於一0七年該預算執行期限前完成相應進度,中央將依江立委要求,充分支應台中市政府所需經費,全數保留,絕不縮水,但同時也建議市府應儘早復工,並在一0七年前將中央負責百分之七十三優先執行,市府自籌部分一0八年至一0九年再執行,以避免一0七年期限後無法執行中央預算的問題。
台中市政府建設局則回應,市府建設局已針對今年三月十三日環評委員會所提意見,研擬補充說明與相關評估報告,預計五月中會送出至環保局;新一屆環評委員會,預計五月底或六月初將針對補充資料進行審查。然而對於何時復工,市府也僅保守回應「儘快」,不敢承諾具體期限。
江啟臣委員與在場議員,根據三月二十五日及四月二十日市政會議,以及三月二十六日林市長臉書發言,列舉四點錯誤說法,指出市府顛倒是非,自導自演,以牽強及不符比例的停工手段,犧牲豐原山城鄉親權益,包括:一、林佳龍市長說問題是前朝製造,實際上是林市府黑箱作業,用內部行政機關「台中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以「似有疑義」牽強解釋,自導自演撤銷合法環評結果。
二、環評法第七條第三項明文規定:「主管機關認為不需進行二階段環評,並通過環評審查許可者,自得依法公告實施」,依環評審查會議結論,本案根本不需二階環評,市府硬說未依法進行二階環評,卻說不出來違反環評法哪一條。
三、一0三年三月二十一日第一次環評審查會議,就已充分討論初審結論,林市長卻說沒有討論初審結論,用此理由撤銷合法環評,實屬牽強。四、連訴願決議書都承認環評委員有依法迴避利益,林佳龍市長三月二十六日的臉書卻公開宣稱沒有迴避,混淆視聽。
江啟臣委員表示,林市長一而再,再而三的用一個謊圓另一個謊,找不出環評實際內容哪裡有問題,只好在程序上雞蛋裡挑骨頭,卻難以遮掩其自導自演,造成訴願委員會撤銷環評,進而下令停工的事實。實際上林市長若真認為程序有爭議,只需要在訴願委員會做出撤銷決議前,將自己認為有爭議的部分補足程序即可,卻演變至撤銷環評決議以及下令停工,連更有爭議的大巨蛋工程,可見這一切,都是林市長原本可以阻止補救的。
江啟臣立委與台中市議員張瀞分、陳本添及多位里長,在會勘後一起高呼「還我快速道路,保留中央經費,市府立刻復工」口號;共同呼籲林市長,既然已經在選戰中取得勝利,也得到人民的託付,選戰已經結束,請別再活在選舉當中。
如今市府自己都已經在一0四年三月十三日的環評審查會議中,再度將初審小組意見納入並充分討論審查,給了自己一個下台階的機會,就別再浪費時間,應以市民福祉為依歸,承認原本一階環評內容沒有問題的事實,立刻復工;趕快平息自行製造出的程序爭議,為東勢豐原快速道路未卜的前途畫下一個停損點,以免將好不容易協調而來的中央六十五億建設經費付諸東流。201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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