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二週內清查交通號誌燈柱改善安全度

  有男童被酒駕者撞擊碰到交通號誌燈柱螺絲,傷重不治。臺中市政府交通局長王義川今(10)日表示,這支交通號誌燈柱是在民國100年施作的工程,目前中央機關對螺絲高度並未設有統一標準,所以各地採用標準不一;市府已開始全面檢查轄內所有交通號誌燈柱螺絲,預計2周內清查完畢,並進行改善加強安全。

  王局長表示,目前交通部或內政部營建署等中央機關,對交通號誌燈柱採用的螺絲,並未訂有標準圖或法律規範;因無統一標準,施工廠商隨燈柱重量不同,採用不同的設計方法,而所留的螺絲長度也各不相同。

  對此,市府除立即清查轄內所有交通號誌燈柱,也會儘速邀請專家學者研訂交通號誌燈柱設計標準圖,以後就依標準圖施工;而目前已裝設的交通號誌燈柱,則會在座上螺絲上方加裝金屬圓形螺栓或塑膠套,或規範螺帽上方的高度,增加安全。

  他強調,十日已派員針對全市交通號誌燈柱展開盤查,對於類似這次意外的交通號誌燈柱所用、長度較長且具危險性的螺絲,將立即進行改善。

  目前全市有5千個號誌化路口,每個路口約有4座交通號誌燈柱,共計2萬座,交通局預計2周內清查完畢,並全面改善有危險性的交通號誌燈柱,保障市民安全。2015.05.10(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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