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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財政議題

  地方政府財政永續的議題引起關注,台中市政府表示,截至103年12月底為止,市府已借款加上列預算但尚未執行的負債,共計963億元,距離1284億元的舉債上限僅剩321億元空間。為此,新市府上任後,由財政局積極從支出面與收入面檢討,上任迄今半年已省下124億元,使舉債空間增加為445億元。

  「政府財政要穩健,必須量入為出,不要『閹雞想當鳳凰飛』。」面對部分縣市陷入財政困境,台中市政府財政局長林顯傾有感而發說。他表示,《公債法》規定台中市債務占全國前3年度GDP平均數的0.84%為上限,而全國GDP為15.3兆元,換算後,台中市債務上限為1,284億元。

  截至103年12月31日止,包括一年以上債務實際數466億元,已列預算未舉借數為307億元,加上104年賒借收入預算數190億元,合計963億元。因此,台中市原可舉債的額度僅剩321億元。

  為此,市府財政局在辦理103年決算時,積極從支出面與收入面著手清查,包括要求各機關繳回發包剩餘款、以及沒有必要的預算保留數,最後共省下124億元,使台中市的舉債下降至839億元,舉債空間也回升至445億元。

  財政局林局長也說,截至104年6月30日為止,台中市政府一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為515.6億元,短期債務未償餘額為133億元,平均每人負擔債務2.4萬元,自償性債務未償餘額(含非營業特種基金)為197.8億元。2015.07.16(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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