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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甲水溝現鱷魚市府追查來源
大甲區中山路二段前水溝21日出現一隻約80公分長鱷魚,台中市政府消防局獲報後隨即前往捕抓,並由農業局帶回處置。該鱷魚為眼鏡凱門鱷,原產中南美州,是台灣常見的養殖鱷魚,非屬保育類動物,也不是天馬牧場日前遺失的馬來長嘴鱷;農業局將調查可能來源,如查證屬經飼養而釋放,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6條規定,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消防局21日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水溝出現鱷魚,隨即派遣幼獅分隊出動消防車1輛、消防人員2人前往捕抓,而農業局則於晚間帶回處置。
農業局表示,將調查該鱷魚可能來源,詢查附近是否有養殖場或相關園區遺失鱷魚,如查證屬經飼養而釋放,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6條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如有破壞生態系之虞,則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
消防局呼籲,民眾如發現鱷魚,請盡速通報消防局緊急專線119或市民專線1999派員捕捉。2015.11.22(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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