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86年前出生未服役男子
105年元旦起出境須經申請核准
民國86年次(含以前)出生,依法尚未服役的男子,105年1月1日起出境應向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事前提出申請核准。
元旦及春節連續假期即將到來,民國86年次(含以前)出生,已屆19歲,達法定兵役年齡之役男,依法尚未服役者,如計畫出國,應持護照、身分證及印章向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提出申請,經審查如無問題,可立即獲得核准。
另外,現就讀國內學校在學緩徵役男,也可直接向內政部移民署各服務站臨櫃申請,或至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站,線上申請出境。
民政局長蔡世寅表示,過去常有年屆19歲役男於元旦及春節連續假期期間計畫出國旅遊,卻因未經事先申請核准,導致無法順利出境之情形。因此特別提醒,已屆依法服役年齡,尚未服役之男子,如要出國,應提出申請。如有役男出境相關問題,歡迎向民政局兵員徵集科施小姐(電話:04-22177166),或逕向各區公所兵役單位洽詢。2015.12.31(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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