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吃人夠夠!
上網收費世界最貴
佔用公地設置生財工具卻只繳零錢
人行道上面被設置電信箱、變電箱、電線桿等障礙物,市府本來就應該收取租金(公路用地使用費),但因市府沒有訂定自治條例規費法,導致每年短收數億元收入,尤其是中華電信公司每年坐收數億元的暴利。市議員江勝雄和黃錫嘉兩人要求市府要儘快制訂自治條例,向中華電信公司、台電公司、瓦斯公司和自來水公司收取道路使用費,不要一直推拖拉,間接圖利這些大公司。
市議員江勝雄說,中華電信公司設置在人行道上的電信箱,常常因為擋到人家的店面,民眾陳情希望他們把擋店面的電信箱遷走,他們卻始終不理不睬,竟然還百般阻撓,說什麼只要一搬遷,至少就要花4、50萬元,意思是要民眾自己掏腰包付費才肯搬,天底下哪有這種道理!
根據江議員服務處的調查,中華電信設立在人行道的電信箱,價格最高的,現在是在中區,每一個基座一年的使用費大概是95元,換算下來,一個月不到8元;也就是說,如果一個電信箱提供附近大樓500戶使用,家用電話加上網費,中華電信每個月大概可以收到三、四十萬元,甚至更多。但是他們設置在路旁電信箱的道路使用費,卻10塊錢有找,這麼大的差距,實在是太離譜了!
黃錫嘉議員表示,各地方政府都可以訂定自治條例來收取規費,像台北市政府就訂定有規費法,單是向台電公司收取的道路使用費一年就有4億元的進帳,而向中華電信公司收取的使用費,一年好像也有2~3億元,為市庫增加許多的收入,稅收也是台中市政府的好幾倍。
黃議員說,他聽到市長講公共管溝的事,實在令人汗顏。台中市公辦、自辦重劃這麼多,都市計畫也都有審議,但有哪一個重劃區有把公共管溝的建設做好?還好意思稱自己是國際大都市?
兩位議員質疑市府相關機關,有哪一個局處有訂定自治條例?針對台中市的水、電、瓦斯和電信這四家公司來收取道路使用規費?議員希望市府各機關能儘速制訂規費法,為市府增加更多合法、合理的稅收。2013.06.25(江勝雄議員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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