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縣長慰問因公死亡員警家屬
東勢分局石岡分駐所警員陳吉誠二十四日執勤時不幸因公死亡,縣長黃仲生二十五日前往慰問家屬,請家屬節哀順變,並贈致慰問金。陳員身後留下三名年幼子女,妻子又沒有工作,哀痛逾恆的陳母希望縣府幫忙媳婦找工作,黃縣長當場指示警察局協助處理。
六十二年次的陳吉誠,在警界服務已十五年又十一個月,執勤認真,與同事相處和睦,曾榮獲績優警勤區殊榮,二十四日下午在豐勢路與明德路執行交整勤務,取締違規砂石車時,在明德路與大勇街口與由卓姓民眾駕駛的自小客車發生交通事故,陳員因肋骨斷裂、氣胸嚴重,不幸傷重死亡。
縣長黃仲生二十五日上午在臺中縣警察局長陳國恩、新聞處長彭啟獻、社會處副處長劉宏忠等人陪同下,到陳員位於新社鄉永源村的家中慰問,贈致慰問金。
陳吉誠與妻子育有二男一女,最大的孩子就讀國二,最小還在念國小三年級,妻子則為單純的家庭主婦,家中還有年逾六旬的雙親,家庭支柱突然身亡,家屬哀痛逾恆,心情沉重的黃縣長一再安慰家屬節哀順變,鼓勵陳妻以及三名幼子要堅強要勇敢。
因陳妻沒有工作,往後要擔負起照顧公婆、養育三名幼子的重責,陳吉誠的母親擔心媳婦無法承受未來的重擔,希望縣府能夠協助幫忙媳婦找一份穩定的工作,黃縣長當場交待警察局長陳國恩協助處理。
黃縣長表示,陳員工作認真,發生不幸,令人感到悲痛,政府會從優撫恤,盡全力提供家屬相關協助。警察局長陳國恩則表示,警察人員執行勤務發生意外因公死亡,政府將依公務人員撫恤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規定從優撫恤,並協助照顧其子女至大學畢業。98.06.25
石岡所警員因公殉職縣長指示從優撫卹
台中縣警察局石岡派出所警員陳吉誠,二十四日晚上騎著機車追趕取締砂石車時,不慎與一輛自小客車相撞,送醫急救仍不治,縣長黃仲生獲悉陳員因公殉職,二十五日到新社鄉陳宅弔唁並要求警方從優撫卹。
警方表示,陳吉誠,三十六歲,台中縣新社鄉人,二年前從台北調回東勢警分局警備隊,然後再調石岡派出所服務。陳吉誠對年邁父母很孝順,貸款買下父親住處隔壁的房子,三代同堂互相照顧,沒想到因公殉職,留下妻子及三名小孩,年紀最大的孩子唸國中二年級,家人十分悲痛。
東勢警分局長張仁傑表示,陳員值勤很認真,以前在警備隊就常破獲竊案、逮捕通緝犯,一年多前調石岡派出所,認真取締砂石車違規,沒想到造成遺憾。警方指出,二十四日傍晚陳員站在石岡鄉明德路與金川巷口執勤取締違規砂石車,出事之前,就開了三張罰單,後來又看到一輛砂石車疑似違規,他就騎著機車要跟著過去追趕取締,一輛自小客車左轉進巷道,劇烈衝撞下陳員被撞飛數公尺外。
衛生署立豐原醫院表示,陳員被救護車送到醫院時,意識昏迷,經緊急插管急救,發現腦幹出血、嚴重氣血胸,直到二十四日晚間八時許宣告不治。
至於真正肇事原因,警方已經著手調查中。陳員位於新社的家,已搭設起靈堂,供各界弔唁。黃仲生獲知陳員不幸消息後,二十五日上午到新社鄉陳宅弔唁並指示警察局長陳國恩予以從優撫卹,同時進一步關懷照顧其家屬。9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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