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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將實施容積移轉新規定


  臺中市51日 將實施容積移轉新規定,副市長黃國榮今(7)日上午表示,內政部次長蕭家淇早上八點多打電話給他,關心此事,並提醒市府都市發展局多做宣導;媒體質疑曾任副市長的蕭家淇向市府踢館?黃國榮說「不是踢館,是提醒,他愛護市府都來不及!


  曾任臺中市副市長的內政部次長蕭家淇在媒體上談到市府實容積移轉新規定,讓違建捐地就地合法,可能成為有錢人的遊戲,或造成一國兩制問題,媒體解讀他的說法是在向市府踢館!


  黃國榮副市長解釋說,早上八點多接到蕭次長電話說他的意思是希望市府要注意外界對此新法可能形成有錢人遊戲的看法,要小心,並希望市府多做宣導。黃副市長表示,這個法規修正期間,蕭次長當時擔任副市長本身就一路參與,怎麼可能向市府踢館!他愛護臺中市都來不及,「我到現在還有很多事情會向他請教。」


  對於部分仲介人士、土地代書在容積移轉新法上路前,趁公共設用地未被徵收的地主還不了解之際,低價買進,造成地主損失的狀況,黃副市長說,市府一定會進行宣導,提醒地主了解自己的權益。


  都發局長何肇喜也說,這項政策是透明的,地主一定要清楚知道相關規定,未被徵收的公設用地可以賣容積,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都發局一定會盡力宣導。


  至於外界質疑違建買容積捐地給政府可能成為有錢人的遊戲?何局長強調,不該如此解讀,應該視為一種「利益平衡」,一些被劃為公設用地三、四十年的地主,動彈不得,市府又無財力徵收,有需要的人來買這些公設用地的容積,捐地給政府,解決政府徵收公設的問題,也幫公設用地的地主解套,自己的違建也解套,可謂「三贏。」


  何局長也舉例,多種公設用地徵收所需經費龐大,以公園用地而言,未被徵收地的就需要一千三百億元才能徵收,市府根本編不出預算,透過容積移轉,可以減少市府徵收公設的財政壓力,提早讓這些公設盡早開發,對全體市民有利。2013.03.07(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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