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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岡第四公墓火警疑因掃墓焚燒冥紙所引發

T石岡公墓火警1-1  

石岡第四公墓火警疑因掃墓焚燒冥紙所引發

 石岡區第四公墓7日上午發生火警,經石岡消防分隊人員趕抵撲滅,疑是民眾掃墓焚燒冥紙所引發雜草起火;由於東勢客家庄地區從元宵節過後,民眾就陸續展開掃墓習俗,此時正逢久旱無雨,稍有不慎就極易引發火警,東勢林區管理處呼籲民眾到公墓掃墓時,應注意火源處理,以免引發火災。

 位於石岡區和盛里通往新社區中129線道路旁,南眉地區的第四公墓,7日上午突然起火燃燒,石岡消防分隊據報立即出動2輛水箱車、消防人員及義消趕抵灌救,幸好只有引燃公墓上的雜草,迅速將火勢撲滅。

 東勢林區管理處指出,每年元宵節過後至清明節常有民眾進行掃墓時,因焚燒冥紙時極易遭風吹起火苗而引燃雜草或林木,釀成森林火災,甚至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失;處長李炎壽呼籲,民眾上山掃墓時最好準備水袋,以備引發火警時滅火,並應注意不要引燃雜草。

  此外,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指出,山林裡切勿亂丟煙蒂,如用火不慎或燃燒雜草而引起森林火災,將觸犯森林法第53條處有期徒刑、拘役或易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處長李炎壽指出,台灣的森林資源珍貴,希望民眾共同關愛,莫讓森林因你我的不小心而引起森林火災;如發現林火,請撥打林務局保林專線:0800-000930(諧音:您您您救山林)。舉發森林火災案件,因而查獲犯罪者,得發給新台幣10萬元以下破案獎金,但經主管機關認定情節重大者,獎金最高可達100萬元。201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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