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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元月起執行


  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將於102年元月起執行,市府農業局呼籲,請符合8392年基期年農田農民於10211日至131日 前向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休耕轉作。


  農業局表示,為活化休耕農地,維護農業生產環境,增加產值及創造就業機會,引進青年農民擴大經營規模,提昇產業生產力與競爭力,提高糧食自給率,維持國家糧食安全,實施這項計畫。


  農業局指出,計畫實施期間從1021月至10512月,農田每年可休耕一期,另一期作種植轉()作作物給予補貼,即將休耕給付經費轉為轉()作補貼,鼓勵連休農地主自行復耕一期作,或租給他人耕作。


  推廣種植轉()作作物1.進口替代:如硬質玉米、小麥、青割玉米、牧草、釀酒高粱、原料甘蔗、飼料甘藷及短期經濟林等。2.外銷潛力:如毛豆、胡蘿蔔、結球萵苣等。3.有機作物:驗證初期(3)給予加強輔導。


  此外,復耕轉作地區特產每公頃補貼2.4萬元,農糧署核定本市轉作地區特產共56項:薏苡、食用玉米、落花生、甘藷、樹豆、芝麻、山藥、食用甘蔗、通天草(九尾草)、蒟蒻(魔芋)、馬鈴薯、羅勒(九層塔)、朝鮮草、 百慕達草、 假儉草、 蘆筍、 韭菜、西瓜、 洋香瓜、 香瓜、 草莓、 洋蔥、 蘿蔔、 茭白筍、 食用番茄、大蒜(蒜頭)、 青蔥、 芋頭、 薑、 蓮藕() 、蕹菜()(水蕹菜)、 莧菜、隼人瓜(龍鬚菜)、 胡瓜、 越瓜、 冬瓜、 苦瓜、 茄子、 豌豆、辣椒、 南瓜、扁蒲、 絲瓜、 黃秋葵、 菱角、四季豆(敏豆)、胡蘿蔔、地毯草、青蒜、 莞荽、 芥藍、 山蕨、 格蘭芽菜、 過溝山蕨、紫蘇、萵苣等。


  除以上轉()作作物給予補貼外,另有小地主大佃農輔導措施、離農獎勵措施等,農民可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活化農地專區網站查詢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015-158活化休耕田諮詢專線詢問。2012.12.29(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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